PubTime:2015-02-06 Hit:464 【Font: BMS】
各区县新闻出版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倡导和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全民阅读宣传推广工作,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文明风尚,展示“书香天津”成果,激发全民阅读热情,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全民阅读公益海报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告》(〔2015〕1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征集全民阅读公益海报和摄影作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能够加强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读书文化。设计和构思立意新颖,积极向上,直观简洁,富于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具有极强的号召力,能够激发广大群众的读书热情,推动全民阅读的社会热潮。
(二)公益海报的画面设计要展示书籍中蕴含的深刻思想,体现阅读可以赋予人强大的精神力量,线条、用色、构图等既要极富视觉张力,又要易于识别记忆,可用于不同的媒介进行传播。
(三)摄影作品应以纪实抓拍为主,展示快乐阅读的人物、校园阅读的场景、农家书屋的耕读生活、阅读思考的特写、阅读街拍等打动人心的精彩瞬间等。
二、申报要求
(一)各区县评选报送全民阅读公益海报不少于5幅,摄影作品不少于10幅;有关单位评选报送全民阅读公益海报不少于2幅,摄影作品不少于5幅。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行命名作品名称,并根据创意编写作品介绍(不少于200字)。
(三)海报设计作品须提交JPG格式图片文件和分辨率不小于150dpi的PSD格式源文件以及A4尺寸纸质清样。
(四)摄影作品须提交JPG格式图片文件和分辨率不小于150dpi的RAW格式摄影文件以及A4尺寸纸质清样。
(五)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对申报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并在申报表中签署相关声明。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组织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六)参加征集活动须同时提交作品及其他申报材料电子版和实物版各一份。
三、评审奖励
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及有关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两类优秀作品上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参加首届全民阅读公益海报和摄影作品评选,入选作品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证书和给予一定奖励,并通过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四、申报方式
申报作品及其申报材料须于2015年3月6日前报送至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管理处;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82号218室;邮编:300211;联系人:孙宏航;联系电话:28334536 ;电子版请发送至:shh8199@126.com ;邮件标题格式:公益海报(摄影作品)+作者+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附件:全民阅读公益海报和摄影作品申报表
2015年2月6日